事关姚振华,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致歉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通知书表述有误,向当事人致歉
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10日消息:
近日,我院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查证结果通知书》表述有误,已予以纠正,并向当事人致歉。下一步,我院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此前报道
姚振华“下落不明”或被拘留?多方回应
近日,一份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的《查证结果通知书》在网上流传。
该通知书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通知书提到的被执行人为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能集团”)。
天眼查显示,宝能集团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控人均为姚振华。了解该案件的知情人士对媒体称,上述文件中“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指的正是姚振华。
10日上午,宝能相关人士对中新经纬表示,该内容为不实信息,媒体未向宝能方面求证。他们从罗湖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得知,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
同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告诉湾财社记者,“我们正在向执行局核查。”
据悉,这已是姚振华再度“下落不明”,是否涉及“被拘留”?
“姚振华昨天还接待了客人。”一位宝能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另外,一位宝能投资内部员工表示,姚振华这两天还在文件流程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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