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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影视评论:微言也要有大义

  【影视锐评】

  作者:姚宗滨(浙大城市学院城市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博士后)

  近年来,以评分网站评论、弹幕评论、短视频影视评论为代表的,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发布的新形态网络影视评论崛起,对影视评论环境乃至创作传播产生了深刻影响,应该引起业界关注。

  网络影视评论发展至今,产生了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弹幕、短视频等几种主要形式。21世纪初,论坛、博客影视评论率先涌现,打破了以往影视评论多在报纸杂志、学术期刊等纸质媒体刊发的单一模式,开辟了网络媒体发表的新赛道。之后,社交媒体网络快速崛起,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影视评论兴起,因语言活泼、图文并茂等原因,受到观众和读者青睐。而随着评分网站、社交媒体、购票App、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介发展起来,评分网站评论、弹幕评论和短视频评论等网络影视评论新形态崛起,使网络影视评论以更加多样化的形态走进大众视野。

  新型网络影视评论之所以发展如此迅猛,主要在于其具有即时性、互动性、便捷性的优势。以往的影视评论传播是历时性的,即先观赏作品,后撰写评论,再经过编辑编辑、网站审核发表出来,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且以文字形式为主,语言比较严谨,逻辑比较清晰,要体现一定的写作技巧、文学色彩、思想深度和专业水准。这种“信源—信宿”的单向传播,采取一对多的传播模式。接受者是广大受众,不能或者很少能针对某个人的具体需求做出相应调整。而新型网络影视评论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写作编辑,发布渠道更加多样,刊发流程更加便捷,且表现形式多元,内容简单,篇幅短小,时效性强。比如弹幕评论将字数限制在几十到上百字不等,观众可以一边观看影视作品,一边发表自己的看法。豆瓣、微博、知乎短评一般数百字篇幅,可插入剧照、动图回顾剧情、辅助讲述。短视频评论则大多是一段由评论旁白和影视画面组成、时长3~5分钟的视频。不同于纯文字影评读者必须将文字转化为想象的影像,短视频影视评论以文字、声音解说搭配作品的影像片段,让读者边看影像,边阅读、听取评论。

  互联网时代,人们接收信息的速度越来越快,内容越来越碎片化。新型网络影视评论为了迎合这种变化,呈现风格更加轻松活泼,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大量口语、网络语言,以及表情、动图等符号、影像,让作者表达观点、抒发情绪、获得共鸣,也帮助读者迅速了解一部作品的槽点、亮点。经过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渠道迅速传播,这种影视评论成为人们选择观赏作品时的重要参考,有时候甚至能影响作品的市场表现。评论者也不局限于专业影评人、学者,而是拓展到包括主创、媒体人、普通观众等在内的广大人群。不同人群阐释的立场和视角存在很大差异,这进一步造成网络影视评论观点和态度的多样化。此外,“写作即发表”的生产机制,打破了不同评论者之间、评论者与主创之间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营造不同观点交锋争论的场景,能对影视作品进行内容补充和再传播,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内容观看的趣味性,甚至成为内容的一部分。

  新型网络影视评论的优点很突出,但其问题和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网络影视评论的发表机制,使发表评论的人中不免有影视艺术素养匮乏者,出于强烈的表达欲,在评论中大量使用主观感性的话语。更有甚者,一些营销号、网络水军涌入评论领域,为了达到某种营销目的,拼贴网络热梗,制作耸人听闻的标题,以引起读者观众的注意。另外,新型网络影视评论俗而亲切的语言风格适合评论某种特定的内容,比如喜剧桥段、强情节多、娱乐性强的商业电影,做出简单确定的判断,而无法进行需要多重限定、复杂思辨的批评。每当难以进行黑白分明的评判时,评论者往往会以戏谑之言掩盖问题,回避批评的严肃性。这样娱乐化、表象化的评论多了,甚至能间接影响作品的市场表现,这一现象对创作乃至整个影视产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现在,相较于艺术内涵隽永但缺乏社会性话题的影视内容,已经有一些影视创作者更喜欢创作具备“爆点”的作品。这样的作品徒有话题性,缺少思想性,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有的评论为了吸引流量,更多地关注作品呈现的热闹表象,却忽视深层次的艺术价值,导致影视评论原本的文化引导功能受到挑战。有的评论还存在不符合事实、非理性甚至恶意的内容,使网络影视评论陷入公信力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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